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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與創業精神
創業的成功與失敗,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創業者和團隊的素質與經驗。創業者和創業團隊在創業中的作用比創意、機會資源更加重要,因為創意能否轉化為機會,機會能否實現其價值和資源能否得到有效利用,都取決於創業者和創業團隊的素質和經驗。
被譽為“全球風險投資之父”的美國風險投資家多里特有一句名言:我更喜歡擁有二流創意的一流創業者和團隊,而不是擁有一流創意的二流創業團隊。實際上,風險投資家在選擇投資項目時,首先評價的要素就是創業者和創業團隊,接著才是技術先進性、產品獨特性和市場潛力及贏利前景等。
彼得•杜拉克觀察1970~1985年的美國,而說了一句話:「過去10到15年之間,出現在美國境內的創業型經濟型態,是近代
經濟與社會史上所發生的最重要、最有希望的事件。」近年來,美國經濟的新興與活潑均由新創事業所帶來的。此外,熊彼得也提過「創造性的毀滅」,此乃指將舊的工業和技術等摧毀,而所帶來的創新技術。
創業精神的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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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bert(1991)曾將「創業精神」定義為「參與新事業的形成、發展與成長的心境」,小至一個新產品、一個新課程,到一個新事業單位(營利或非營利)、如雲門,一個新系所的開創,皆是在不確定、有風險、資源不足的情境下,摸著石頭過河。Stevenson(2000)則將創業精神定義為「所追求的機會遠超過目前所能控制的資源」,傳統企業管理的核心,是在既有的資源下追求分配的最佳效率,而非機會的認定與外部資源的整合。拍立得創辦人蘭德則強調突破行為的創新,「值得解決的問題是那些看似不可能的問題」,創業家不會滿足於漸進式的改良,創業家對認為該做的事往往孤注一擲,創業家只有全壘打或三振的結果,而非像專業經理人強調分散風險。
然而,創業精神的落實,須靠下列三個層面的互相協助。
(一)
創業家的創業冒險精神:
在不確定的情境下,機會的辨認,此可以發現別人所
看不到的機會。集結資源,當你發現此機會時,需要資源。但又因自己手邊的資源不夠,所以必須在已告知其風險的情況下,還能說服和動員他人來集結資,組織團隊以便領導與實現目標。
(二)
發展團隊的創業行為:
一個多功能的團隊能在急速成長及多重頓挫下來共同運作。
(三)
支撐基礎的創業文化:
社會(區)的主要成員對於創業的信念、承諾與價值觀之支持與肯定,並且有政策與資源的支持,整個社會有可以容忍失敗、鼓勵創新之觀念的話,較容易實現與貫穿此創業精神。
透過創業課程或創業競賽,這三種層次的創業人才都可以被強化,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成為initiator,但都可以有創業行為及創業文化。此外,三種層次間的創業人才均可以互相對流,整個社會才能落實創業精神。
創造價值是創業的目的,創業者創業的個人動機儘管不一致,但是成功的創業者主要是為了創造價值,將商業機會轉化成為社會需要的產品和服務。因此那些盲目地純粹是以個人利益為目的的創業者,往往是最後是以失敗而告終。大量的研究和事實證明,成功的創業者往往是為成就一番事業而創業,而那些追逐權利和金錢的人,很難保持長久的成功,往往成為曇花一現的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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